上海专科医师规培办法9月实施
来源:文汇报
作者:唐闻佳
时间:2024-07-30 11:20:28
为进一步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提升上海临床医师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上海近期出台专科医师规培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各级医疗机构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的优先条件之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教委于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已在各级医疗机构就业的医师,进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适用《办法》。
根据《办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委托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全面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和协调工作。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内进行,培训基地所在学科应当为本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办法》同时规定,培训基地按招录计划数和招录要求自主招录,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上海市卫健委备案。培训对象在培训基地带教医师指导下,重点加强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
各专科具体培训内容应当按照上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执行,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综合儿科为2年,神经外科为4年。上海还将试点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
《办法》要求,上海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及参与情况作为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编辑: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