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了,可以这样参保医保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周程祎

时间:2024-08-20 10:29:10

近期,又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离开校园,有人选择全职工作,有人选择继续升学,有人选择自由职业,那么他们的医保怎么办?

上海市医保局回应,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去向,选择不同参保方式:

毕业后选择全职工作直接就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办理正规用工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的期限内,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等报销待遇。

从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在取得医疗保险凭证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考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到外地升学读书,无须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年满16周岁的,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所在地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毕业后还未进入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参加了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保,其医疗待遇可以持续享受到2024年12月31日。

如毕业的大学生选择自由职业和创业的,应当及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在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基本医保参保,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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